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新函〔2015〕247号)要求和专家评估意见,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审定,拟新增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
在此期间,有异议者可将意见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署名反馈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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