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农业政策 | 新闻 | 图片 | 下载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内容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4-22 09:27:51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执业为民理念,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任务目标,以法治扶贫为切入点,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方面职能作用,为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法律顾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要组织本地区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担任贫困县、乡(镇)党委政府和贫困村法律顾问,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动健全完善地方扶贫开发相关法规政策,为党委政府制定实施脱贫攻坚政策措施、防范法律风险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参与贫困村社会治理,帮助做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为贫困村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等把好法律关口,帮助化解精准脱贫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
 
   (二)为扶贫脱贫开发项目出具法律意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要组建本地区律师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团,为贫困地区重大扶贫脱贫开发项目开展“法治体检”,为扶贫项目谈判、合同签订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促进项目顺利实施。要组织律师针对扶贫脱贫重点开发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以及融资、抵押担保等方面的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帮助防范应对项目规划论证、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确保重点开发项目依法顺利推进。要组织律师对在脱贫攻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乡镇企业、村办企业、致富带头人等经济实体提供扶贫脱贫项目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规范生产经营,防控管理风险。要组织律师立足自身专业优势,为优化贫困地区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
 
   (三)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律师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由律师对贫困户开展专项走访调查,重点采集贫困户在生产经营、赡养抚养、追讨薪资、债权债务、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按户建立法律服务需求档案。按照“一户一策”要求,结合法律服务需求档案,制定精准帮扶方案,为贫困户从事农业生产、外出务工、创业经营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其他帮助,帮助协调落实教育、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政策,切实发挥律师作为“家庭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帮助贫困户实现精准脱贫。做好律师入户法律帮扶工作,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面对面法律帮扶,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四)为助力脱贫开展公益志愿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驻点帮扶、参与“1+1”法律援助、组建扶贫工作小组等方式开展专项公益法律服务。要组建律师公益志愿服务团,必要时可建立公益基金,通过物质帮扶、精神关爱、心理咨询、捐资助学等形式,面向困难群众开展公益志愿行动,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鼓励和支持律师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等形式开展法律政策宣讲、法律咨询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困难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困难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把专项行动纳入脱贫攻坚整体部署。要建立台账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律师行业发展扶持力度,积极给予政策扶持,引导律师事务所到贫困地区设立分所,促进律师服务资源合理布局。要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工作对接,密切沟通协作,增强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及时研究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切实予以解决。
 
   (二)推动任务落实。2019年4月底前,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律师参与专项行动;5月底前,各地要组建律师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团和律师公益志愿服务团,完成律师与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8月底前,各地要将阶段性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司法部;12月底前,各地要全面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梳理汇总有关问题及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报告后报司法部。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项资金,并采取公益加补助等多种方式,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宣传表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重点宣传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认同感,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注重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及时进行表彰宣传,进一步增强荣誉感,吸引更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参与专项行动。

上一篇:水利部检查指导广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下一篇:2018年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33%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